湖南大学风工程试验研究中心研究生发表科技论文的有关规定
1.本规定适用满足如下条件的研究生的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:
1)以湖南大学风中心或土木学院名义为第一单位发表;
2)研究生指导老师为通讯作者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;
3)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中文论文或在SCI源刊物上发表的英文论文。
2.版面费由风中心负担,凭录用通知借支版面费,正式发表后,凭发票报销版面费。
3.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,正式发表后每篇给予500元奖励,在校指定重点刊物上发表的论文,每篇给予1000元奖励,奖金只发放给研究生。
4.在SCI源刊物上发表的英文论文,奖励标准同风中心教师同等待遇,奖金由研究生与导师分享,协商分配。
5.本规定自2008年元月一日起执行。
湖南大学风工程试验研究中心